为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,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的创造力,充分保障党员的权益,加强党内民主建设,强化民主监督,激励党员保持先进性,纯洁党员队伍,结合公司党委实际,制定本制度:
1.公司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,成立民主评议工作小组,指导党支部的评议工作,组织对党员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作风和模范作用的评议。
2.公司党委要结合党委委员的民主生活会,进行民主评议主要领导干部的工作,党委成员,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,认真总结自己一年的学习、思想和工作情况,在党委党员大会进行述职,接受党员的评议和测评,通过评议,进一步搞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,提高班子成员素质。
3.党支部书记要按照公司党委统一安排,认真组织召开本支部全体党员的民主生活会(邀请联系领导参加),结合各自岗位工作,总结自己一年的学习、思想和工作情况,在支部全体党员大会上进行述职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,接受党员的评议和测评。
4.做好评选优秀党员、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,对评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,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党委组织部。
5.每年六月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。